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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山管理局关于招聘护林人员的公告

阅读:3717 时间:2022-05-30 09:43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资源管护工作,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8名护林员,其中森林消防大队4人、马莲口管理站1人、苏峪口管理站1人、大水沟管理站1人、红果子管理站1人,主要从事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资源管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和心理缺陷;

  3.本人和直系亲属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被开除公职、无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退回的情形;

  4.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特殊岗位可以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储备和能力;

  7.司法警官学院、军队退役人员、曾从事城市消防、森林消防等工作岗位者优先录用;

  8.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B2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收容教养的;

  2.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3.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4.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者开除学籍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护林员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为195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合同制人员,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并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计五险。试用期合格后,月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发放(根据宁夏贺兰山管理局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2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

  (2)个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管理局防火科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a.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b.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c.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d.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e.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记录》。

  f.个人48小时内核酸报告。

  g.个人《应聘信息登记表》三份及简历一份。

  4.现场资格审查由森林防火科组织进行,联系人:马毓,联系电话:15121905566。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取现场问答。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后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进行为期一个月岗前培训,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管理局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森林草原防火、资源管护等内容。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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