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要闻

汇聚林草智慧 推进法规修订

阅读:23 时间:2026-03-24 17:12

3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宁夏贺兰山管理局召开。自治区政协委员、银川市人大代表、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局负责同志及宁夏贺兰山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参加座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处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简称《条例》)于2026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条例在管理体制、功能区划设置等方面作出调整,《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实现与《条例》这一上位法的有效衔接。座谈会上,参会人员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区总规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般控制区和核心控制区活动管控及规范执法活动等立法关键议题进行深入交流,提出细化线索移交机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立法建议,为《办法》的修订和完善提供了实践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于2002年公布实施,曾于2006年、2017年进行两次修正。本次修订紧扣《条例》最新要求,结合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将有效破解基层执法困惑,对规范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版权所有: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Copyright © 2022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2025008354号-2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高家闸贺管局 联系方式:0951-2153996 邮编:750021